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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政时评

义之法在正我

稿件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: 2026-06-25 06:39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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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汉代董仲舒在《春秋繁露·仁义法》中言:“义之法在正我,不在正人。”意思是,义的准则在于端正自己,不在于纠正他人。

  正己以正人,是儒家的一贯主张。孔子曰:“政者,正也。子帅以正,孰敢不正?”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;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。”孟子曰:“君仁莫不仁,君义莫不义,君正莫不正。”董仲舒将之纳入义的范畴,明确把义的指向对象归于己,强调义的内向性和自觉性。在历史上、生活中,常有人拿义的标准去苛求别人,自己却背离道义,董仲舒此论,正是对这种弊病的清醒纠偏。

  义之法在正我,如何正?从治心始。朱熹言:“义者,心之制,事之宜也”,强调心对是非本有的判断力和裁决力,行义就要将其加以扩充。王阳明认为:“义者,宜也,心得其宜之谓义。能致良知,则心得其宜矣。”修心治心就是要做到致良知,合乎事理、恰如其分,不断克制内心的不正之念和私心私欲,让人性中本有的羞恶之心、正义感加以彰显和发扬,让内心充满明、厚、敬、诚、直等品质,进而达到“先自正,内无大恶,然后乃可治诸夏大恶”。同时,要时时用道义、良知、原则等标准约束、指引自己,合乎的就坚持去做,不对的就坚决不做。

  治心在内,践行在外。心正则行端,行端则义立。古往今来,许多仁人志士克己践义、以义成德,不仅铸就出高尚、光辉的人格境界,更给他人、社会以导向和示范的力量。北宋名臣包拯一生正气凛然,执法如山,裁撤盘剥机构、弹劾贪腐外戚、严惩酷吏恶霸,乃至“不持一砚归”,以己身清正守护公道与正义,深受百姓爱戴。南宋文天祥面对高官厚禄的诱惑,以“人生自古谁无死,留取丹心照汗青”明志,用生命诠释对民族大义的忠诚与担当。

  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担大义、行大道,主动肩负起“为中国人民谋幸福、为中华民族谋复兴”的使命,引领中国人民走上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。从李大钊“铁肩担道义,妙手著文章”,到夏明翰“砍头不要紧,只要主义真”,从焦裕禄“心里装着全体人民,唯独没有他自己”,到谷文昌“不把人民拯救出苦难,共产党来干什么”,一代代共产党人肩担道义,持守正义,心怀人民,以生命和热血共同铸就了一座座正气与节义、无私与担当的精神丰碑。

  君子求诸己。新征程上,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做起,从内心深处筑牢防线,在日常行止中坚守道义,真正把为民造福的大义刻入灵魂、化为行动。(余足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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